我喜歡的是我們就像同一個主體般,即使有很多想法不同,
但都可以互相包容及互補。就像左手和右手雖然不同...
from ct's mail.
但是我仍在尋找平衡點。
1988個日子,我還是感到不可思議,
我和你怎麼可以在一起?
明明就這麼水火不容 明明就這麼搭不起來,
為什麼就這樣分不開了呢?
想過要分開的時候,就像要把一隻手砍掉那樣痛,
所以還是以微妙的姿態繼續相依相存著。
我們一直不是以一對情侶的身分相處,
而是以各自的本能去一起過日子,
也許再因為一點彼此的期許去做改變,
不分 誰該怎麼樣。
但是我還是偶爾會不知道怎麼適應
我不是一個人,以及應該有的距離與反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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