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e sui ipsius et mutorum ignorantia
關於自己 和 沈默的無知
2009年2月12日
40
事實就是
我比較適合當球迷就好。
原來我的球速只有40啊 哈哈哈!
我都覺得我要把手臂丟出去了
可是命中率有點低。
經過了打保齡球和棒球
我嚴重懷疑自己可能手眼不協調
或是有哪裡不平衡之類的
打保齡球都會往左邊滾
丟棒球都會往右邊砸
這是哪門子的毛病?
(其實只是姿勢錯誤吧XD)
對於打棒球 我還是怕怕
我想我的身體沒辦法接受100km以上的觸身球
還是乖乖打壘球就好
而且發球機也是會爆投
嚇到我了...
今天也是打了四十球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
較新的文章
較舊的文章
首頁
訂閱:
張貼留言 (Atom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